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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文件鑑定

一、變造文件的概念

變造文件又稱局部僞造文件,是指對原真實文件的部分內容加以改變形成的內容虛假的文件。變造文件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必須在原真實文件的基礎上,采用某種手段對原文件的局部內容加以變造,從而達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證明事實的目的。變造文件的種類有:

1擦刮文件 。變造者用橡皮、小刀等簡單工具機械地去除原文件上的某些內容,必要時再添加所需要的內容,人為地改變原有文件內容的一種局部僞造文件。

2添改文件。僞造者根據其主觀願望在原真實文件的基礎上,通過添寫部分內容或改寫原文件的局部內容形成的內容虛假的文件。

3消褪文件。利用化學試劑或光、熱等物理手段,使文件上的色料發生化學或物理作用以去除部分文字而形成的一種變造文件。

4拼補文件。用刀割、刮削或剝離等方法去掉原文件局部,再補貼上所需部分,以改變原文件內容或原貌的一種變造文件。

5換頁文件。保留兩頁或多頁文件中有簽名或印章印文的最後一頁,另擬前一頁或前幾頁的內容,重新裝訂而形成的文件。



二、變造文件的檢驗

(一)消褪文書檢驗

消褪文書中常用的消褪劑有漂白粉、雙氧水、草酸、檸檬酸、高錳酸鉀等。紙張的相應部位受化學試劑作用而形成黃褐色、淡黃色或白色斑漬,紙表面會失去光澤乃至皺縮、變脆,花紋發生褪色,後添寫的字迹會産生墨水洇散或變色等現象,有的會留下未褪盡的字迹筆畫痕迹,鑒定時可借助放大鏡、顯微鏡觀察消褪痕迹,還可以在紫外、藍光燈下觀察文件的熒光現象並配用適當波長的濾色片來辯讀或顯現被消褪的文字。

(二)擦刮文書檢驗

要注意觀察紙張局部表面結構是否遭到破壞,是否有紙層變薄、纖維翹起、紙表花紋缺損,添寫字迹墨水洇散等現象,鑒定時可用放大鏡、顯微鏡觀察文書上有無上述痕迹變化,用側光和透光觀察紙表光澤、書寫痕迹的壓痕和紙張局部明顯變薄等現象,如果文字是用吸收紅外線的物質形成,可用紅外線檢驗殘留的原文。

(三)添改文書鑒定檢驗

要注意發現整體變化不協調,筆畫粗細、顔色濃淡不一致的特點,同時用分色檢驗方法發現添改文字與原文間的顔色差別,並通過筆迹鑒定確定添寫人。

(四)不易見文字的檢驗

1、壓痕文字的顯現一般使用靜電壓痕儀顯現,也可用側光照相法檢驗壓痕文字的側光,一般是入射角小于45度的平行光束,取得明顯辯讀效果後哦便可拍照固定。

2、被塗抹、掩蓋文字的顯現,首先要觀察原文是用什麽物質、什麽工具書寫,根據書寫物質與掩蓋物質的不同,分別選用紅外檢驗、分色檢驗、透光檢驗等方法。



三、僞造證件檢驗

(一)要取得真證樣本(同版),根據樣本從紙張特征、印刷工藝、裝訂技術、發證機關簽章等方面鑒別;

(二)比較細節特征,從版面內容、尺寸、圖文相對位置、圖案線條及水印、暗記的細節特征上比較異同;

(三)鑒別僞造方法,從人像、鋼印、騎縫章、裝訂線、編號、持證人個人資料等方面發現是否有拆裝、塗改、擦刮等變造及局部僞造痕迹。



四、僞造票證檢驗

要從印刷方法、版面圖文、印刷材料等方面進行比較,鑒別其真僞。

(一)常見僞造貨幣及票證方法的鑒別主要有複印法、拓印法、照相制版印刷、高仿真制版印刷。

(二)版面圖文鑒別:從底紋、圖案、印文、數字、編號等方面比對版面內容,測量版面尺寸、對角線,比較各部分圖案花紋的結構細節,注意細小點數的數量、比例、相對位置和交接狀況。

(三)印刷材料鑒別:主要是紙張、油墨鑒別,觀察比較紙張的色澤、厚度、柔韌性,透光檢驗水印、安全線,用紫外線檢驗熒光纖維、暗記、油墨圖文的顔色、光強度等。



五、打印文書檢驗

主要從圖文特征、材料理化特征、版式特征進行分析,鑒別打印機的種類、品牌及機型。

打印機主要有針式打印機、噴墨式打印機、激光式打印機、熱轉印式打印機等。

對于打印機台的鑒別要注意打印文書所采用的計算機操作平台,字庫軟件及編輯應用軟件,注意機台自身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磨損、刮傷、缺損、堵塞、斷針等機具特征,注意打印者個人的排版風格、打印參數的設置、所使用的輸入法等。



六、複印文書檢驗

複印文書檢驗主要是對複印形成的圖文特征、版式特征、使用過程中的機台特征進行分析,通過鑒別複印機的種類,判別複印次數等。

複印特征主要有:光導體磨損特征;感光毂制作材料及其脫落特征;遺留墨斑特征;分離爪磨損特征;顯影器局部泄漏載體特征;手工損傷特征;矽油斑痕特征;稿台特征;墨粉特性等。

複印文書中的各類特征有的印件反映突出,有的反映則不明顯,在進行機台同一鑒別的過程中,要注意提取可疑期間的複印樣本及更換光導體的原印件,進行綜合分析,以便能較為準確地作出鑒定結論。



七、變造文件檢驗的幾點認識

第一點 檢驗鑒定不要僅局限于委托人的鑒定要求,而應緊密結合案情,客觀全面的思考,找出鑒定爭論的核心所在。通常由于委托人員不了解文檢知識,或者出于其他目的,結果使本應委托鑒定解決的一系列問題,沒有提出,或者提出的並非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第二點 檢驗鑒定必須全面仔細,善于發現變造文件的蛛絲馬迹,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變造文件的最大特點就是必須在原真實文件的基礎上,采用某種手段對原文件的局部內容加以改造,從而達到篡改原文件所證明事實的目的。既然是局部僞造文件,就會使文件的整體性遭到破壞,必然會在某一方面漏出破綻,從而暴露出疑點。

第三點要用系統鑒定方法論指導變造文件的檢驗思路,盡可能采用多種檢驗方法進行鑒定,以避免因某一種檢驗方法的局限性而造成的困難。

第四點應仔細斟酌鑒定意見的表述方式,即要實事求是,反映客觀所見,又應盡量避免出現“某份檢材是僞造的”、“某項行為是違法的”等對事實進行定性的結論性語言。這是因為,鑒定結論的性質仍然是證據,而不是裁判結論。對事實的判定是法官的特權,事實裁判者(即法官)在允許鑒定人做出鑒定結論的同時並沒有將事實裁判權轉讓給鑒定人,他們只是允許鑒定人通過鑒定結論將較難理解的證據轉化為較為容易理解的證據罷了。鑒定人的職責只是在于通過利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為法官的推理搭設橋梁。